李士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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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法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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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培训合同解除问题研究

发布者:李士刚律师|时间:2021年09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507人看过

案情简介20215月份郭女士出于对于舞蹈的热爱无意间注意到JS舞蹈培训学校然后上店里面了解情况店里面老师就推荐郭女士报名学习并且允诺可以在学习完成后成为舞蹈老师月收入可以达到1万余元然后周女士就心动了并且在合同签订当天就缴纳了16000元的学费之后郭女士学习了三天感觉自己学费交了但是感觉学习没有提高根本不是当初宣传的那么好之后郭女士请求与舞蹈学校解除合同但是公司非常强硬不同意解除郭女士迫于无奈20216月份提起诉讼


裁判要旨法院案涉教育培训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继续履行合同需要双方合意在原告明确表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已经无实际意义故法院判定双方合同于2021621日解除判令被告返还学费15000


案件总结本案中被告公司拒不出庭并且态度非常不诚恳而我方当事人一开始就是一名受害者并且本案合同的确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适宜强制履行解除合同对双方都是一种解脱本律师还是提请读者注意在市场交易规则下双方都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如果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存在虚假承诺或者夸大效果都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迫解除的问题另外就是法律的本质还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法律不应当成为坏人欺压百姓的手段和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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