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礼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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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合伙人律师执业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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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现身说法:用孩子来当武器,没有赢家(文末有解决办法)

作者:张礼美律师时间:2023年09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8次举报

看到了一条这样的咨询,让我特别感慨:


我女儿5年前离婚,儿子现已15岁,受父亲挑拨,认为母亲是因为有了外遇才抛弃了他们父子,儿子一直仇恨母亲,不愿和母亲见面和说话。几年来这个问题就象一座大山压在孩子和女儿身上,对他们的心身、生活和学习都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想请教律师,有没有办法解决好这个问题?女儿怕打官司擢穿前夫的谎言后,损伤了前夫在孩子心中的形象,进而再次伤了孩子的心。除了打官司外,还有什么别的好办法?如通过孩子学校的老师做孩子的工作。但怎么才能让孩子明白母亲并非因为有了外遇才离婚的?律师如能有效帮助我们解决好这个问题,我们仍愿支付你的律师费(无论是否打官司)


儿子10岁的时候,父母离婚,儿子跟了父亲。父亲带着对母亲的恨意,在日常生活中一点点腐蚀了孩子。以受害者自居,认为自己的苦难是对方造成的,将孩子成功变成了攻击对方的武器。一个心灵扭曲的人,怎么能活出漂亮的人生?两个人的恩怨成功遗传给共同的孩子,不可能赢家。


其实,要让一对平常积怨甚深的夫妇进行调解离婚,需要做大量的心理辅导,虽然很耗时,但是这样的社会意义特别大。双方首先会各自发泄不满,这就像“大禹治水”一样,不能堵,要疏通。再各自提条件,就好比设立一个“河堤”,通常需要各自做些让步,灵活变通,才有可能达成一致。这个变通的前提条件,如果是有孩子,往往是建立在有利于孩子的基础之上。这样沟通下来,彼此的共同的目标更清晰,理性升起情绪就下去了。


即便这样,双方内心还需要清理直到双方没有怨和恨了,这样才会不殃及或少殃及孩子。日后可能还会出现种种状况,父母双方可能会产生出对孩子的愧疚(未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或苛责(抚养孩子的一方)。越小的孩子对我们的情绪越是没有驾驭能力,吸纳父母双方的尤其是负面能量。这个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


我们需要一个独处的安全的空间,去发泄去吐槽,卸下所有的面具,肆无忌惮地全部吐出来。只要吐完,就会好很多,也会发现自己曾经发现不了的点,或许就有了思路,就满血复活了。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人畜无害、安全成本低、有效自救。

张礼美律师,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心理咨询师。2000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后开始在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北京尚公(成都)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10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