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宏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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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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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疾病治疗过程中涉及到几个关键法律问题

发布者:孟宏伟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医疗纠纷 |11230人看过

1、危急疾病患者向医院表明自己要接受医疗服务的意思并且这种意思传达到医院,患者和医院的医疗合同即告成立。

2、手术同意单本质上是知情同意书。

3、知情同意权应由患者行驶,其家属的知情同意权应当受到严格限制。(患者有同意能力由患者同意,若无同意能力,家属才有同意权利)

4、医院在患者家属拒签手术单的情况下不实施手术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医院实施手术,正是对医疗合同的正当履行,及时手术失败,也是医疗行为本身的风险性所致,并非对医疗合同的违反,也不会承担违约责任)、(操作完全合乎规范,不存在违法性,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手术行为和患者死亡或者伤害不存在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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