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 单元 楼 户,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价款: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房款 元( 元整)。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逾期超过10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因该房屋不具备产权过户的条件,如果以后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十日内,积极协助乙方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条 甲方保证出售该房屋时已经取得了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取得了充分的授权。
第八条 乙方购得该房屋后,如果房屋被征收、征用,所得补偿款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主张权利。
第九条 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没有设定有抵押、担保等权利负担。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纠纷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履行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并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都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人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姬光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