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背景】
2007年9月,武汉某建筑公司员工王**因工致伤,经该企业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死者家属闻讯后,连夜从家乡赶到武汉,企业与死者家属之间就死亡赔偿事宜展开了谈判。
对企业一方来说,该员工是企业一手培养成长起来的,对企业贡献较大,所以企业一方愿意超出法律赔偿范围支付赔偿金,但也有自己的底线。
对死者家属一方来说,死者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且上有老下有小,妻子无工作,全家人都指望这一笔赔偿金渡过难关,加之刚刚失去亲人,仍沉浸在悲痛之中,对企业的赔偿数额无法接受,提出了远超法律范围数倍的赔偿要求。
双方谈判因此陷入僵局……死者家属仍不断从老家汇集到武汉,有二三十人之多,扬言不达赔偿要求就将死者抬上工地……
[谈判策略]
在此种情形下,彭律师接受该建筑公司委托,参与了企业与死者家属的谈判工作。了解了具体情况后,彭律师制定了如下谈判方案:
第1步:协助死者家属将在汉的生活安顿好,避免因饮食起居问题导致情绪恶化,进而转嫁于谈判之中,增加谈判阻力;
第2步:安排企业代表看望慰问死者的父母妻儿,安抚其悲痛的心情,为谈判顺利展开作好铺垫;
第3步:谈判之前,与死者家属进行沟通,要求他们事先商量好谈判的内容,然后选派2—3个代表参与谈判,其余家属在房间休息。这一策略是为了避免在谈判时人多口杂,你一言我一语,破坏谈判的气氛,影响谈判的进程,导致谈判的核心问题得不到解决;
第4步:谈判开始时,先表示对死者家属的同情与慰问,以及公司非常愿意与家属谈判和解。然后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将死者在法律范围内能够得到的赔偿数额一笔一笔算给死者家属看;
第5步:主要谈公司对该员工的培养,及平时对其和家属生活上的照顾;另一方面,肯定该员工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公司愿意在法律范围之外多予支付部分赔偿金。
第6步:最后表示,如果家属超出常规提出要求,双方则失去调解的基础,诉诸法律则只能得到上述计算的赔偿数额,对家属来说实际上是一种损失。
[谈判结果]
家属听完彭律师有理有节的分析后,没有像第一次谈判那样情绪激动,他们表示要再考虑一下给予答复。
第二天,家属代表告知企业,希望企业支付他们在汉几天的生活费用及来往路费,并表示接受企业的死亡赔偿数额。
对于这一结果,企业一方非常满意,双方很快达成一致。彭律师为其拟定了死亡赔偿协议,为这起工伤赔偿谈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应当事人要求,此处隐去具体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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