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2024年,一起横跨五年的生猪屠宰场欠薪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落锤。原告以“实际经营人”为由,将沈志刚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列为第一被告,追索27万元劳务费及逾期利息。面对原告的微信记录、转账凭证、政府催办通知等“铁证”,沈志刚律师提出“合同无效+未实际经营”的双线抗辩:
租赁经营合同因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
全部员工招聘、生猪采购、货款结算均由案外人干某独立掌控,当事人从未参与。
法院最终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判决当事人无需承担任何付款义务,27万元本息及诉讼费用均由干某及其家庭经营成员连带承担。一案脱身,零赔偿,沈志刚律师以精准切入行政法规与证据链条,为委托人守住最后一道风险闸门。
沈志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