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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的是否承担责任

作者:黄君怡律师时间:2023年06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1次举报

不可抗力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的法定免责事由,但当事人主张免责,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不能履行合同包括完全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和不能按期履行。
如果不可抗力只导致部分不能履行,其他部分仍应履行;如果只是影响按期履行,当事人仍应适时履行。
2、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是发生不可抗力就可以主张免除全部责任,只是确受其影响而不能履行的部分才能免责。
3、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而仍应承担违约责任。
4、法律对遇不可抗力也不能免责有特别规定的,依照该规定不能免责。如在客运合同中,承运人对因不可抗力造成旅客人身伤害的,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黄君怡律师(联系电话: 18868279932),浙江法之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领域包含借贷纠纷、交通事故...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温州
  • 执业单位:浙江法之剑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320********14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