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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调解吗

发布者:吕甜甜律师|时间:2023年01月30日|分类:人身损害 |213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调解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即使经过交警部门调解,只要是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当事人没有履行协议,当事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赔偿数额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需要调解的,可以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

2、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交通事故调解流程有哪些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6)确定赔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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