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启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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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最新规定

作者:田启超律师时间:2024年07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62次举报
2024-07-29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3)适用的条件不同。

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二者的概念

合同终止:

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合同解除: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田启超,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领域:民商事争议与解决、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劳动争议。田启超律师毕业于西北...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宝鸡
  • 执业单位:上海申浩(西安) 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10120********6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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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20********69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