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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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刑事立案量刑最新标准(2023更新)

作者:张晓园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416次举报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张晓园,女,现任职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自执业以来办理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销售假药、开设赌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淄博
  • 执业单位: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320********9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公司法、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