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充电桩触电致死案:违规安装酿悲剧,责任划分定乾坤
案件经过
张三、张四、张五、张六、张七作为受害人高某的近亲属,因高某 2024 年 8 月 2 日在 A 小区地库触碰充电桩栏杆触电身亡,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 A 公司、充电桩采购安装方 B 公司、充电桩销售方 C 公司、生产方 D 公司及多家保险公司诉至河北省大名县人民法院,主张各项赔偿共计 1352000 元,案件案由为生命权纠纷。
经查,案涉充电桩由 A 公司委托 B 公司采购安装,B 公司从 C 公司购入 D 公司生产的充电桩,A 公司为充电桩投保物业管理责任险,D 公司为产品投保多项责任险。经专业机构鉴定,充电桩触电漏电的核心原因是安装未遵循国家技术规范,存在未接地线、未设专门配电箱等多项违规情形,且案涉安装工程已由 A 公司验收。案件审理中,C 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各被告就责任承担各执一词,其中 A 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路士云律师全程参与庭审,就案件事实、责任划分等关键问题发表专业代理意见,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界定责任边界提供了重要依据。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受害人高某对事故发生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B 公司作为专业安装主体,违规安装是事故主因,承担 70% 赔偿责任,需赔偿原告 942372.62 元;A 公司作为物业方,未履行监督、维护及安全巡查义务,存在一定过错,承担 30% 赔偿责任,扣除保险公司 E 公司在物业管理责任险限额内赔偿的 50000 元后,还需赔偿 353873.98 元;E 公司单独赔偿原告 50000 元;C 公司、D 公司及其他保险公司无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合理损失总计 1346246.6 元,案件受理费 16968 元,由原告负担 73 元,B 公司、A 公司分别负担 11826.5 元、5068.5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心得
本案是典型的公共场所设施违规安装引发的生命权侵权纠纷,为物业服务企业、设施安装主体及相关市场主体敲响了安全警钟。其一,专业安装主体必须恪守行业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开展施工,任何违规操作都可能引发严重安全事故,进而承担主要侵权责任,专业的施工规范是保障公共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其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方,不仅要做好设施验收工作,更要履行日常监督、维护和安全巡查的法定义务,不能将验收当作 “终点”,而应将安全管理贯穿设施使用全程。本案中,路士云律师作为 A 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参与案件全程,精准梳理案件事实、厘清责任争议点,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助力法院高效、公正地作出裁判,体现了专业律师在侵权纠纷案件中,对查明事实、平衡各方利益、推动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其三,公共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管理各环节主体需各司其职,形成全链条的安全保障体系,才能从根本上防范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等合法权益。同时,保险公司在承保相关责任险后,应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责任限额内履行赔偿义务,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