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程序
1、取保候审的决定或申请
1)决定取保候审: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直接主动地依职权
决定取保候审。
2)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3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没有取保候审的执行权。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