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例外: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1、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43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例外: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1、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43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者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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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