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过了十年、二十年仍可以主张分割,这是确认之诉。比如,没离婚时有个夫妻共有的古董在拍卖行寄卖,离婚时忘记分割了。
2、 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实施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的行为:
(1)即使离婚后才发现,另一方也可以主张再次分割——但是该分割请求权行使的诉讼时效是3年。
(2)一方实施上述行为,另一方不提离婚,在婚内也可以主张分割。
(3)一方实施上述行为,并非离婚法定事由,但是在离婚时,另一方可以据此主张该方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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