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厚章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34000**********

  • 执业机构:安徽厚章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规定

发布者:安徽厚章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10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 |2519人看过

一、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

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即已满16周岁的人对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关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已经接受较多的教育,身心发育比较成熟,对什么行为是犯罪、什么行为不是犯罪都有比较明确的认识,也能够控制自己是否实施犯罪行为,具备了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应该对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切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十四周岁到十六周岁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按照上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达到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即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三、减轻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而新增的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据此,已满75周岁的人无论故意还是过失犯罪,都得以(可以或者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已满75周岁”亦成为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刑法修正案之所以作出如此规定,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可能较之一般人减弱;另一方面,更主要的也是出于刑罚人道主义的考虑,体现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