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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发布者:安徽厚章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2年09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350人看过

1、抵押合同的生效要件有:行为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依法成立。同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抵押合同无效的,该如何处理

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是指房地产抵押合同因法律规定的原因而不发生创设抵押权效果。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多样的:

1、主合同无效导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

2、因房地产抵押合同自身的原因而无效,这些原因包括:

(1)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合法原因掩盖非法目的等等;

(2)如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

3、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地产抵押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时候,这种无效合同的处理,具体如下:

(1)主合同无效而致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抵押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房地产抵押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抵押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抵押人有过错的,抵押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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