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要存在家庭共有财产,要具备两方面条件:一是有共同的劳动行为或受赠事实;二是家庭不仅由一对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
认定财产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实践中一般考虑以下三个因素:其一,是否存在共同生活关系;其二,诉争财产是否基于共同劳动、共同经营或家庭成员将收入交归家庭共有,或基于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等形成;其三,是否有家庭财产共有的约定。如果无法从上述几个方面有效证明诉争财产为家庭共同财产,则主张分家析产的诉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家庭共有财产具备以下特征: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没有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家庭共有财产也就无从谈起。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对于家庭共有财产,一定要有固定共有事实及相关证据的意识,避免纠纷发生时因举证不能而丧失财产分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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