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因继承房产发生纠纷的,应该到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针对这个问题,《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就继承遗产问题产生纠纷的,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以及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我们知道,遗产纠纷包括动产纠纷和不动产纠纷。就继承房产发生纠纷的,也应向上述2个法院起诉。以上法律规定体现了民事诉讼领域中的专属管辖。所谓专属管辖,指的是在法律中作出强制性的规定,明确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对该类案件无管辖权。可见,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排他性和优先性等特点,任何人都不得违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