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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和适用范围

发布者:安徽厚章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9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3132人看过


1.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概念(《民法典》第464条第一款)

 

特征:

  合同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或协议。合同必须包括以下要素:

(a) 双方当事人。

 

(b) 双方当事人互相作出意思表示(要约和承诺;或者交叉要约)。

 

C双方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意思表示-致)

②合同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愿发生法律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够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

③合同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法律行为,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2.适用范围

①下列两类合同不适用《民法典.合同编》: 

(a) 行政合同

 

(b) 执行企业内部生产责任制的协议

 

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分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民法典》第464条第)

③ 兼具法总则的功能,(民法典)468条规定:“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做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④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只能适用中人民共和国法律(《民法典)第467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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