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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

作者:卿志文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5次举报

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

  危险驾驶罪立案标准如下: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卿律师执业以来,为数十家大中型企业提供合规法律服务,办理了大量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合同纠纷等案件。处理过众多刑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成都
  • 执业单位:四川蜀天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0120********0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