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律师网

债务追讨,债权律师,合同纠纷律师,劳动纠纷律师,婚姻家庭咨询,离婚咨询

IP属地:湖北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债权债务

  • 服务时间:09:00-21:59

  • 执业律所: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7754449020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发布者: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83人看过举报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武汉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7754449020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23113

  • 昨日访问量

    76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