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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都有哪些原因?

发布者:张亮律师|时间:2023年11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111人看过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对于交易的对象——合同的标的物的质量一般应该有个明确的约定,包括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质量异议期限以及法定的鉴定检验机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就会各执一词,纠纷就此产生。

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同中应约定是送货还是提货,目的地在哪里,运费如何承担。因为这样直接涉及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对案件的管辖会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也须明确。

3、违反诚信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完美的合同如果遭遇一方不讲诚信,就会产生纠纷。因此,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商业活动中要考察对方的商业信誉。

合同没有按照约定履行打官司,当时人通过提起诉讼方式来维权,请求法院责令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对于合同有约定赔偿的按合同履行,对于赔偿不得低于当事人的损失。履行合同需要以诚实信用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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