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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军涉嫌诈骗罪一案,同成律所刑事业务团队---尹律师为其辩护,经努力,案件被侦查机关撤回

发布者:同成刑事团队2022年05月11日 15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9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军等人被指控冒充支付宝公司工作人员,到肥城市、淄博市等各个乡镇、村庄中,以注册支付宝送礼品为由,骗取农村年龄较大群众的信任,声称帮助他人注册支付宝新用户,后使用自己准备的作案手机,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支付宝账户,并偷偷地将支付宝公司给新用户的红包扫描自己掌握的二维码转走,共骗取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活动补贴17万余元,数额巨大。

二、办案过程

1、阅卷,梳理案件事实及过程;

2、会见,核实作案方式、数额等卷宗情况;

3、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案件事实及证据等情况;

4、先后提交两次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终获检察机关建议侦查机关撤回案件的意见。

三、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出具建议侦查机关撤回案件的意见,侦查机关最终撤回案件并解除对王某军的取保候审措施。

四、辩护思路

对于王某军参与了支付宝平台“邀请好友赚红包’的行为没有异议,但是辩护人认为王某军的行为存在违规操作情况,属于民事欺诈,不宜认定为刑事诈骗。

1、王某军等人根据支付宝平台规则邀请新人注册支付宝,双方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邀请好友赚红包”属于悬赏活动。

2、王某军等人使用“战狼”软件更改手机串号,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民事欺诈行为,不宜认定为刑事诈骗。

3、辩护人查阅了类似案例,网络刷单的“羊毛党”用户采用额外的金钱、物质等利诱手段聚集大量专待领取奖励和额外奖励的人群,以他们完成特定任务为条件支付奖励的操作手段是否符合活动规则的问题,一般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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