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在婚内出轨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在财产分割问题上,会少分甚至不分。那么夫妻同时出轨法院怎么判呢?
“她伤害了我,多次和别的男人到酒店开房!”“是他先出轨的,他多次和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
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索赔官司。法庭之上,夫妻二人相互揭丑,都说对方出轨,都说自己受到伤害,都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了解,这对夫妻是经过自由恋爱结婚的,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可是结婚十年之后,他们却走进法院,互相揭短,撕破脸面。
出轨互相伤害互索赔偿
起诉离婚的是丈夫小刘(化名)。他提出,婚后发现妻子阿芳(化名)“有见异思迁思想”,严重违背了夫妻应互相忠诚的义务。
因此,小刘请求法院判令,准许夫妻离婚,儿子归男方抚养。同时,小刘还提出,因为出轨,阿芳应该赔偿他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据了解,他们夫妻二人是十年之前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二人都有不忠诚的行为,丈夫通过微信、电话、QQ等方式多次与他人联系,内容较为暧昧。而妻子也同样有背叛行为,她多次与婚外男性到酒店开房。
面对丈夫起诉,妻子阿芳也提出,她也发现丈夫多次与其他女性有不正当关系。
阿芳还说,如果非得离婚,儿子一出生就由其陪伴照顾,所以应该判给她抚养。
另外,阿芳也认为,小刘与多名女性的不轨行为对其造成伤害,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
揭丑都亮证据丑化对方
法庭之上,夫妻二人互相“揭丑”。为了证明妻子出轨的说法,小刘先拿出了酒店证明、监控,称妻子与别的男人开房。“她从2014年11月2日开始,多次与别的男人到酒店开房厮混。这样的行为让我痛心不已!”小刘说,这些证据说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假如双方勉强在一起生活下去,将是双方的痛苦和遗憾。“开房并不是他所想的那样,他说我和别人在房内厮混只是凭空想象。”阿芳解释,她去开房“事出有因”,只是请男同事对她“进行心理辅导”。因为,当时阿芳发现丈夫和其他女人有不正当关系,因此非常苦闷、内心压抑。而一名“好同事”愿意帮她进行心理辅导,但因她不想让别人知晓,所以二人到酒店开房做“心理辅导”。“他的证据只能证明我和男性到酒店开房,但不能证明我们在房中做了什么。我的证据,却能证明他和别的女人有不正当关系。”妻子阿芳向法庭提交了丈夫和别的女人的电话和微信记录。
阿芳还答辩说,退一步讲,即使她与婚外男性有不正当行为,那也不构成民法典上的过错,没有达到法律上要赔偿的程度。
判决都不忠诚互不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小刘和阿芳双方都作出了违背夫妻应互相忠诚的行为,彼此之间丧失夫妻之间的信任,导致多次矛盾纠纷的发生,足以证明两人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法院支持两人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儿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但是,针对双方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判决均不予支持。法官说,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错”,主要指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和事实。本案当中,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均尚未达到前述法律所规定的过错程度。此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均有损于夫妻双方感情的行为。所以,法院最终驳回了双方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