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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工程款纠纷案,成功追回工程欠款

发布者:上海镇平律师事务所2022年04月21日 37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被告郑先生将汕头某体育馆改造项目交付原告施工,约定了工程单价与面积,而后原告如约完成全部工程项目,但被告仍欠付工程款80300元。原告多次索要无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组织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协议:

1.被告与2022年1月7日支付原告工程款60300元;

2.若被告未履行,则按照工程款60300元中未支付部分加10000元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尹明路律师成功帮助原告胡先生,通过调解方式工程欠款得到了清偿,高效的保护了胡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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