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适用不可抗力,并根据影响程度主张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是,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要承担举证责任。
2、 因疫情及防控措施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即“履约还能”,双方可以协商,但是仅以困难为由诉请解除,法院不会支持。
3、 因疫情及防控措施,导致继续履行合同明显不公平,诉请法院对合同进行变更,比如履行时间、地点、价格等,法院根据情况裁量是否支持——注意,如果变更后还继续主张解除合同,法院不会支持。
4、 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5、 出现疫情,地方政府已经对生产、经营进行了支持,如提供补贴、减免税费,此时已经得到支持、补贴的一方主张合同无法履行,人民法院会将上述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应该说就很难支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