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涛博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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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商标拆迁安置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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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有何区别?

发布者:刘伟涛博士/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6931人看过


  本文我们来谈谈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区别。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但在适用上却又有明显区别:一是强制程度不同,取保候审是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的县市,监视居住是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由此可见,取保候审的活动范围更大,活动自由度更高。二是遵守的相关规定有差异,取保候审可以跟其他人会见、通信,监视居住未经批准则不可以跟他人会见通信。三是是否需要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不同。取保候审需要提供保证人(俗称人保)或缴纳保证金(俗称财保),监视居住则不需要,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不需要支付费用。四是犯罪嫌疑人受到的限制有差异,被取保候审的人会见他人、通信一般不会被监听监视,被监视居住人的通信、邮件、网络、电话等则会被警方监听监视。五是时间长短不同,监视居住一个阶段最长6个月,取保候审每个阶段最长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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