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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发布者:刘兆睿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 |50人看过举报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网友咨询:

  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的,如果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胜诉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离婚的,对方不按照法院的判决书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其名下没有财产的,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另外要注意的是,如果其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的,会构成犯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补充: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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