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李松岩|时间:2022年05月16日|7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为上诉人代理,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为租赁房屋合同关系,被上诉人租赁上诉人房屋,欠缴租赁费及各项费用,经上诉人多次催要,仍不予支付,因此上诉人提起诉讼。
因疫情及经营不善影响,部分从事商业经营的租赁者经常会出现无法支付租赁费的情况,建议出现此类情况时,与房东积极协商,争取减免费用,而不是躲避不见,或者寻找各种理由,试图不予缴纳租赁费,法院会查清事实,判决承租者应该承担的支付责任,诉至法院还会增加很多费用,如违约金、滞纳金等,损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