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
借款人: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其他信息: 。
出借人: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为 (借款用途),今通过 (支付方式)向 (与出借人关系、出借人姓名)借到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00元),约定借款利率 (月利率或年利率),借款期限 (几个月或几年),于 年 月 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借款利率 (月利率或年利率)计付逾期利息。
如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明载明的双方信息可以作为送达法律文书材料(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等)的信息使用,因载明的信息有误或者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信息,导致相关法律文书、材料未能实际被接收、送达的,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 (签字捺印)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人: ; 保证人: 。
注:见证人仅是借款关系的现场经历见证的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保证人对借款关系承担保证责任,如借款人违约,保证人将对本借款承担保证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