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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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陀区主任律师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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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案,一审三年六个月,二审判三缓四!

发布者: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年07月13日 114人看过 举报

2026-07-13

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当事人刘某(化名)为在房产交易中偷逃税款,委托中介黄某(已判刑)合谋伪造法律文书:由黄某找人伪造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虚构刘某与原房主的离婚关系,将青浦区一套房产以 “离婚析产” 名义变更至刘某名下,偷逃税款40万余元,刘某向黄某支付好处费20万元。

2023年,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一审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刘某不服量刑,以 “请求改判缓刑” 为由提出上诉,并委托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介入二审辩护。

律师办案经过接受委托后,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快速梳理一审卷宗、锁定二审辩护核心方向,围绕 “争取从宽、适用缓刑” 提出以下关键意见:

1、二审期间自愿认罪认罚:上诉人对犯罪事实无异议,当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法定从宽条件;

2、主动退缴税款+预缴罚金:案件审理期间,上诉人全额退缴偷逃的40万余元税款,并预缴十万元罚金,已弥补国家税款损失;

3、人身危险性较低:上诉人系初犯、无犯罪前科,取保期间遵守监管规定,且处于哺乳期,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4、综合情节可从宽:结合其犯罪后的悔罪表现,请求法院在一审量刑基础上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是由上海市普陀区司法局主管、上海市律师协会监管的综合性合伙制律所,亦是上海政法学院法学实践基地。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普陀区
  • 执业单位:上海杰地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3131000********4M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职务犯罪、房产纠纷、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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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000********4M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职务犯罪、房产纠纷、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