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发生工伤,如何申请?

2024年01月26日 | 发布者:高志博主任律师 | 点击:17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1、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30日内没有申报的,劳动者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局进行申报。工伤申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


1、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在工伤发生30日内没有申报的,劳动者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向用工所在地的人社局进行申报。工伤申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工伤,避免超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具体办理流程

一、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二、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四、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高志博主任律师律师 入驻4 近期帮助过:1140 积分:3420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高志博主任律师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高志博主任律师律师电话(18686729300)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868672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