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康鹏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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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四川明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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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康鹏程|时间:2024年04月11日|33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介绍:
杨某以帮助谢某办事为由,要求谢某向杨某支付费用50000万,杨某收到费用后为帮助谢某完成所托事项。谢某委托明涛律师事务所康鹏程律师起诉杨某。康律师分析案件实际情况后,与当事人确定以不当得利作为诉由的起诉方案。
经法院调解,杨某与谢某达成还款协议。杨某向谢某返还所支付的款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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