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
2023年2月李某入职成都某公司,口头约定底薪3000元,提成另算。2023年10月公司办公地址搬迁至郊县,用人单位要求李某郊县上班,李某未同意用人单位要求,遂委托四川明涛律师事务所康鹏程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康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与当事人确定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为主要仲裁请求提起劳动仲裁。
仲裁庭查明,2023年2月至2023年10月李某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支持了李某解除劳动合同,双倍支付工资(合计:21000元)的仲裁请求。
知识扩展:
哪些情形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