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加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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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作者:杜加乐律师时间:2024年07月16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53次举报

一、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证明劳动者与其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需要依赖以下各类证据材料:工资支付凭证(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为该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相关详实记录资料;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行的用以确认其身份和工作职责的工作证件及服务证书;此外,相关同事的证词或其他任何能被视作有效证据的材料也可作为充分证明。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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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加乐,浙江宝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财经大学法学学士。擅长领域:拆迁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事、物业纠纷、劳动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绍兴
  • 执业单位:浙江宝道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620********54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离婚、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