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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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普法 |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被征收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崔青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6日|分类:拆迁安置 |293人看过


Q:
一方婚前房产婚后被征收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属于个人财产。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


行动建议:


婚前个人财产不因结婚婚姻以及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很容易发生混同的情况,夫妻当事人如因此发生纠纷应该先认清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就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了,如果因此产生纠纷的协商不成的,最好可以找个婚姻财产专业的律师介入。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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