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必读----当事人委托律师时您必须知道的:
委托律师都要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没有合同的都是不合法的,委托人要注意的。
好多案件是不能风险代理的,法律都严格规定并做了列举,这些案件千万不要跟律师协商风险代理。
《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下列民事案件不得施行风险代理: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第十七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施行风险代理收费。
法律规定这些案件不能风险代理,均是从委托人您自己的利益出发的,如果您委托律师代理的事务属于以上范围,请千万不要做风险代理合同,正规的律师事务所也是不能签订这样的合同的。
这些合同即使签订了也是无效的。当事人不要为了眼前利益而签订这种风险代理的合同。
道理很简单,本来一个案子正常代理委托人需要支付五千代理费,如果您签订风险代理的话,虽然前期不交或者少交律师费,但是后期您可能需要支付一两万的律师费。
废话不多说了,既然是通过法律程序维权,从签订一份合法的委托合同开始,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