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胜诉案例|协商解除未果后公司以虚假报销为由辞退,刘纪伟律师团队锁定协商背景与审批流程,法院认定违法解除
本案关键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虚假报销、协商解除、未休年假
生效裁判文书:(202x)京0xx5民初xxx号
推荐语:协商解除没谈拢,公司转头翻旧账以虚假报销为由辞退,法院认定违法解除,判赔百万。
导读
用人单位以员工“虚假报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对虚假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若报销均经过公司多级审批、财务审核,且公司在协商解除未果后才启动调查并辞退,则解除的合法性将面临司法审查的严格检验。
本案中,劳动者与公司协商解除未达成一致后,公司突然以“持续虚假报销”为由将其辞退。炜衡法律事业部律师从报销审批流程、协商解除时间线、证据证明力三个维度展开代理,推动法院认定公司解除行为违法,判决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及年终奖等共计100万余元。
一、案件始末:协商解除未果,公司以虚假报销为由辞退老员工
劳动者于2012年12月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入职案外公司,派遣至A公司工作,2015年12月与A公司建立直接劳动关系,担任销售岗位,工作年限连续计算。2023年11月,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就经济补偿方案未达成一致。随后,公司以“持续虚假报销费用、严重侵害公司财产”为由,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A公司主张,2022年9月至2023年10月期间,劳动者存在最少30笔虚假报销,涉及金额14,805.3元,情形包括客户表示未参与宴请、打车时间与餐饮时间地点不吻合、餐厅虚假、就餐人数与上报不符等。劳动者则认为,其报销均经过公司多级审批及财务审核,所谓“虚假报销”系公司因协商解除未果而临时炮制的理由,系违法解除。
二、争议焦点与法院认定
争议一:公司以虚假报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抗辩:劳动者存在持续虚假报销行为,涉及30笔、金额14,805.3元,违反《员工手册》规定的诚信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构成严重违纪。
刘纪伟律师团队代理思路与举证:
第一,锁定协商解除的时间线,揭示“借故辞退”的动机。刘纪伟律师团队提交劳动者与总监的对话录音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公司在解除前正与劳动者协商裁员事宜,因经济补偿方案未谈拢(公司给出N+3,劳动者要求N+5),公司转而以虚假报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过程中公司从未提及虚假报销问题,协商未果后却以此为由辞退,时间上的高度关联性足以说明问题。
第二,强调报销流程的严格性,切断“虚假”与“员工个人行为”的关联。刘纪伟律师团队指出,劳动者报销需提供考勤定位、考勤说明及报销单据,经直属经理审批——政策外报销或报销与考勤对不上的情况还需总监及总经理审批——之后由2名财务人员对出差路线、发票、招待客户、招待人数、报销限额等进行审核。所有报销均经过上述层层审批,公司从未提出过异议。若报销存在问题,首先应追究审批环节的责任,而非直接认定员工虚假报销。
第三,质疑公司证据的证明力。针对客户员工出具的《情况说明》,律师指出这些员工均签署过《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或《廉洁共建协议书》,所在单位不允许员工接受宴请,故其否认接受宴请具有利益驱动,且属于证人证言性质未出庭接受质证。针对公司主张“不存在餐饮服务”的餐厅,刘纪伟律师团队提交录像证明该餐厅实际上存在餐饮服务。关于餐厅距离客户公司较远、打车时间与用餐时间冲突等问题,均作出了合理解释,且这些问题本身无法直接证明报销即为虚假。
法院认定:A公司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劳动者存在虚假宴请客户员工、虚假报销餐费问题,问题交通费票据数量少、金额低,不足以认定劳动者构成严重违纪。劳动者的报销均经过领导及财务审批,报销流程较为严格。A公司在因公司原因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成后即以虚假报销为由解除,在协商过程中并未提出解除原因为虚假报销,法院对A公司的主张难以采信,系违法解除。
争议二:2023年年终奖是否应予支付?
公司抗辩:年终奖系公司自主经营范畴,根据经营情况和员工表现发放,2023年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不应发放。
刘纪伟律师团队代理思路:劳动者在职期间历年均有年终奖发放,2022年公司为其申报年终奖25,514元,实际发放13,514元。因公司违法解除导致劳动者未能工作至年终,应按2022年标准折算支付2023年年终奖。
法院认定:因公司违法解除导致劳动者未能工作至年终,无法获得年终奖非其自身原因所致,支持按照2022年标准折算支付2023年年终奖12,951元。
三、办案复盘:破解“虚假报销”指控的三步策略
1.锁定协商解除时间线,揭示“借故辞退”的动机。刘纪伟律师团队团队通过录音、微信记录等证据,证明公司解除前正与劳动者协商裁员、因补偿方案未达成一致后才启动“虚假报销”调查并辞退。协商过程中公司从未提及虚假报销问题,“协商未果—启动调查—借故辞退”的时间链条完整呈现于法庭,成为法院认定解除动机不当的关键。
2.强调报销审批流程的严格性,切断“虚假”与员工个人行为的关联。刘纪伟律师团队团队并未逐一反驳每一笔报销的真实性,而是从制度层面论证:报销经多级审批、财务审核通过,公司从未提出异议;若报销存在问题,公司自身审批流程亦应承担责任。将争议焦点从“每一笔报销是否真实”转移至“公司能否证明员工存在主观欺诈”,是本案的破局关键。
3.针对公司证据逐项质证,瓦解证明力。针对客户员工否认接受宴请的《情况说明》,指出其签署过廉洁协议、不愿承认宴请具有利益驱动,且证人未出庭接受质证;针对餐厅不存在的指控,提交录像证明餐厅实际存在餐饮服务;针对打车与用餐时间冲突等问题,逐一作出合理解释。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证据不足以证明劳动者存在虚假报销。
四、实务提示
1.协商解除未达成一致后,公司突然以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关注协商时间线与解除时间线的关联,保留相关沟通记录,用以证明解除动机。
2.报销均经过公司多级审批、财务审核通过的,劳动者在应诉中应强调审批流程的严格性,将争议焦点从“报销是否真实”转移至“公司能否证明员工存在主观欺诈”。
3.违法解除导致劳动者未能工作至年终的,可主张按照往年标准折算支付当年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