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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三月后被辞退,法院判赔44万!律师解析:公司“合法”辞退为何被判违法?

发布者:刘纪伟2026年03月04日 117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企业经营调整中,员工被强制待岗、调岗、甚至被辞退的情况并不少见。但你是否知道,即便公司制定了“内部制度”,也未必能“合法”辞退员工?近日,赵律师代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44万余元的赔偿金,下面我们就来回顾一下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看看律师是如何在复杂的劳动关系中为劳动者维权的。

  一、案件情况

  申请人黄女士于2004年入职某航空相关企业,2016年与某航空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担任维修工程部综合管理主管,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24157.31元。

  2025年5月,公司在未与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强制要求其调岗。黄女士明确拒绝后,公司自6月起将其安排为“待岗”,并大幅降低工资待遇。期间,黄女士多次提出异议,但公司未予回应。

  2025年9月16日,公司以“超过3个月未定岗”为由,依据其内部《员工内部岗位调整管理制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黄女士遂委托律师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差额及未休年假工资等。

  二、案件经过

  在仲裁过程中,公司方主张:

  黄女士的工作年限应从2016年起算,此前与其他公司的劳动关系不应计入;

  其待岗安排符合公司制度,工资发放符合《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内部制度,程序合法,已征求工会意见。

  赵律师则提出以下代理意见:

  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黄女士虽多次与不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均属同一集团内部调动,属于“非因本人原因”变更用人单位,依法应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待岗安排缺乏合理性:公司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岗位调整的合理性,黄女士在待岗期间仍在岗工作,应按原工资标准支付;

  解除行为违法:公司依据的内部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且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属于违法解除。

  三、裁决结果

  仲裁委经审理,认定:

  黄女士的工作年限应自2016年5月1日起计算;

  公司未能证明待岗安排的合理性,应补足工资差额;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缺乏合法依据,属于违法解除。

  最终裁决: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42537.57元;

  支付2025年6月至8月工资差额41953.46元;

  支付2025年9月1日至16日工资差额8788.97元;

  支付未休年假工资4208.88元。

  四、律师作用

  在本案中,赵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

  证据梳理:协助当事人整理多段劳动合同、邮件记录、工资条等关键证据;

  法律论证:精准引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论证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

  策略制定:准确把握仲裁焦点,突出公司制度程序不合法、待岗安排不合理等问题;

  庭审应对:有效反驳公司方关于“工龄不连续”“解除合法”的主张,最终赢得有利裁决。

  五、律师建议

  结合本案,赵律师为劳动者提出以下建议:

  保留证据是关键: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解除通知、邮件往来等都应妥善保存,尤其涉及岗位调整、待遇变动时,书面沟通更有力。

  不要轻易签字:公司提供的调岗通知、解除协议等文件,建议在律师指导下审阅后再决定是否签署。

  关注制度合法性:公司内部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是否公示、是否合理,都是判断其是否合法的关键。

  及时维权不拖延:一旦发现权益受损,应尽快收集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维权机会。

  • 刘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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