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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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法案例丨员工发展成情侣,分手却要求返还转账金额?

作者:郭晓静律师时间:2025年11月06日分类:光法案例浏览:132次举报
2025-11-06

基本案情:

原、被告于2019年夏天认识,原告是网吧老板。被告2020年4月开始在原告店里上班,职务是店长,约定工资每月3000元,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发放。后双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原告共向女方转账12万6千余元。现两人分手,原告要求被告返还。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调解:

一、被告当庭支付原告人民币3000元;

二、双方以后互相不再滋扰;

三、双方关于本案的所有争议一次性解决,再无其他纠纷。

裁判理由:

一审法院认为

双方存在其他雇佣关系,原告向被告的转账包含了工资、店内经营货款等其他款项。庭后,法院组织调解,并向原告告知案件诉讼风险,最终达成被告向原告退还3000元,诉讼费一人一半,案件调解结案。

案件分析:

因双方存在其他雇佣关系,不仅情侣间转账,需区分转账用途,列清明细。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郭晓静,女,本科,信阳师范学院法学院,法学学士,律师执业证号:14103201311768579。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洛阳
  • 执业单位: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320********7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
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
1410320********79 婚姻家庭、离婚、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