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女方(以下简称“女方”)和被告男方(以下简称“男方”)于2015年登记结婚,无子女,双方婚后有购置一套房产,向第三人出租。后因为家庭琐事,夫妻感情逐渐失和。18年底,女方发现男方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19年中,女方诉至上海市某人民法院要求与男方解除婚姻关系,同年次月被法院驳回,但双方感情未见好转。20年初,女方委托律师再次起诉离婚,并要求一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女方称男方的中国建设银行的账户里有共同存款40万元,于是委托上海市华荣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本所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立马针对上百页的银行流水进行梳理,最后发现男方共计在此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40万。男方某称对于该笔款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开支,后又称是偿还外甥的借款,以上说法均未有证据证明。
本所通过对银行流水去向的质问,不间断地向男方施加压力,男方当庭露出马脚,无法说明款项的具体用途。最终,本所律师通过精心的证据材料收集以及精彩的庭审发挥,帮助女方挽回数十万的财产损失,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资产的情况,是非常考验律师细心又专业的工作。
本案中,核心争议点是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有关调取银行流水,双方感情矛盾恶化的时间节点很重要,另外关于处理银行流水工作量不小,哪些支出有争议,哪些可以定性为转移,如何争取分割比例,还有就是律师对于庭审所做的质证、辩论也是影响成败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