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辉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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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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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发布者:樊辉辉律师|时间:2021年01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537人看过

一、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首先,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对离婚均无异议,一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是指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关于时间,理论上民事诉讼一审审限是6个月,实践中,考虑到基层法院案件量多,可能收了你的立案材料还没有正式在法院内部系统立案,这个时间少则几天,多则数月都有可能,除非当事人积极跟进。这个问题,基本绝大多数律师也很难给出具体的答复,只能笼统地说,一般快的话两三个月,慢的话半年到一年(因为审限法院还可以延长)。

不过一般下定决心要离的,不管多长时间还是会选择诉讼,因为立案了生活还得过,不立案也是一直拖,诉讼时间的长短早晚都得经历,所以不如早一点进入诉讼程序。除非你抱有一丝希望,对方愿意跟你协商离。

二、一般都说离婚案件一审很难离掉,需要两次?

其实不管是国家司法机关,还是身边亲戚朋友,都是劝和不劝分,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所以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法官也是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是调解和好),调解不成,不准离婚。毕竟两个人结婚是两个成年人自己的决定,双方都需要对双方负责,怎能让第一个第三方机构直接就给拆散了呢。

那什么情况下是一次起诉就能离掉的,离婚纠纷中,判决是否离婚的核心是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感情确已破裂,又不和好可能的,基本就能判离了。

比如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有家暴、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分居两年以上等等情形都是夫妻感情破裂的体现,这些情形都是有利于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大概率第一次都可以离掉,否则就需要六个月以后再起诉。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一定能离掉?

也不必然。前面提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是准予离婚的关键,如果无法证明,仍然可能不会判离。

《民法典》1079条第二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双方又分局一年了,足以说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那么再次起诉势必就判决离婚了。

四、第二次起诉,要隔多长时间?

六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之(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五、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诉讼费、律师费?

诉讼费是50-300元不等。

律师费需要按各个地区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案件复杂程度综合来看,武汉地区标准一般是5K-2W左右,费用高低取决于离婚纠纷是否涉及小孩抚养权争议、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因素。

六、哪些情形下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另一方赔偿?

1、对方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2、对方与第三者同居。这个不一定需要捉奸在床,有二人共同进出入小区的照片、视频也可认定。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有伤痕和出警记录基本就可以认定。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注意,以上情形必须是导致了双方离婚了,无过错方才可以主张赔偿,如果仍然接着过,是不能要另一方赔偿的。

七、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实质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除了第一项,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均要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八、小孩一般会判给哪一方?

1、一般两岁以内是跟女方,八岁以后会倾向考虑小孩自己的想法。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一般两个孩子会一方抚养一个。

4、争夺小孩抚养权的关键是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和身心健康,成长环境、教育环境、物质条件等因素都会影响,但不会是决定性因素。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九、双方均不要孩子怎么办?

生活中更多的是双方抢着要孩子,当然也有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觉得是负担的。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裁定要求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十、婚姻法小常识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需要征得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有重大过错(比如嫖娼、吸毒);

2、判决准予离婚后需要等判决书生效,婚姻关系才算正式解除(很多人拿到判决书就急着跟下一任结婚了,这可是重婚噢);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刚生完孩子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不是不能离婚,是不能提出,提出了法院也不会受理。);

4、《民法典》生效后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

5、离婚冷静期是指双方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后,双方30天后一同再去民政部门领结婚证才算离。否则30天内任一方可以去申请撤回,如果双方30天内都没有撤回,届满后30天双方也没有去民政局领离婚证,也算自动撤回。(说白了,就是以前离婚去一趟民政局,现在离婚得去两趟)

6、离婚案件就算是委托了律师,开庭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本人也要到场。

7、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8、结婚后,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成员,所以入赘在法律上是常态化的。

9、未到法定婚龄、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都属无效婚姻。

10、被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自胁迫行为结束后一年内可以提出撤销婚姻。

11、夫妻的知识产权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噢!比如丈夫出书的著作权收益妻子也有一半。

12、一方专用的物品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比如女方的化妆品、包包,男方的钓鱼竿、手表等。

先写这么多吧,暂时就想到这些,还有其它婚姻方面的问题可以在评论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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