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地为: 。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号。
(二)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四)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
上述房屋价格为甲方最终实际到手价格,且该价格不包括该房屋内一切可移动的附属设备及物品。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买方向卖方支付总购房款的7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
2、剩余购房款拾万元由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按以下方式之一向甲方支付:
(1)合同签订后,乙方又将该房屋出售他人的,乙方得指定新的房屋买受人直接向甲方支付上述尾款;
(2)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乙方未能将该房屋出售,应及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上述尾款。
第四条权属转移登记及税费承担
(一)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保留房屋所有权人直至甲方足额收到购房尾款后协助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乙方向第三方出售该房屋,因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甲方与第三方签订新的买卖合同,则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依法由甲方必须负担的费用,甲方缴纳后有权向乙方追索。
(三)双方同意,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土地使用费、契税、产权登记费、房地产交易服务费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总成交价不包含该等费用。
第五条 房屋的交付和相关费用划分
1、甲方应自足额收本合同第三-(二)-1条款项之日起3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代缴后可向乙方追索。
3、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签字确认。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合同第四条外,其他条款自甲方与乙方指定的买受人签订新的买卖合同之日起即失效。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