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宇恒律师
吴宇恒律师
综合评分:
4.9
(来自12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福建-厦门专职律师
13107629858查看服务地区

欢迎东城区地区用户来电咨询(服务时间:08:00-22:00)

咨询我
08:00-22:00

合同权利与义务怎样变更

作者:吴宇恒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0次举报
2023-05-10

一、合同权利与义务怎样变更

1、合同权利与义务的变更方式:首先,由当事人就变更的内容协商一致。然后,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最后,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时,合同变更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一般情形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557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其中,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为合同的绝对终止,即合同权利义务的清灭。解除、终期届至等为合同的相对终止,即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所有权与他物权同归于一人,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以及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同归于一人,债的关系须有债权人与债务人同时存在方能成立,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人时,债权债务当然消灭。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吴宇恒律师,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吴宇恒律师从业多年,法律经验丰富,所在的律所为全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厦门
  • 执业单位: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220********5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合同审查、婚姻家庭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1350220********53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合同审查、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