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难免少不了会有一些拆迁纠纷,而一些用户法律意识薄弱,在面对拆迁纠纷时手无足措,也不知道该怎样处理,发生拆迁纠纷如何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拆迁纠纷如何提起诉讼?
1、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2、提起行政诉讼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房屋拆迁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2、证明房屋拆迁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①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②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质量等级、附属物的名称、数量、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③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家庭人口、年龄等户籍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
④房屋已拆除的,提交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⑤已经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提交拆迁补偿协议文本;
⑥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流程是怎样的?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5、作出判决。
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9、申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