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方式:
货币补偿: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为基础,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货币,由其自行解决居住等问题。这种方式操作简单,被拆迁人可自由选择住房地点,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等问题产生矛盾。
产权调换: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原房屋产权,获得调换后房屋的产权。
结合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部分获得货币补偿,部分进行房屋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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