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随笔

违建房被强拆了,可以申请赔偿吗

2025-06-04
2025年06月04日 | 发布者:李新萍南方征收拆迁律师团 | 点击:373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违建房被强拆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申请赔偿。具体分析如下:一般原则:行政赔偿的前提是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使其遭受损害违法建筑是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不属于合法权益范畴,若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强拆违

违建房被强拆了,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申请赔偿

。具体分析如下:


  • 一般原则:行政赔偿的前提是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并使其遭受损害

违法建筑是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不属于合法权益范畴,若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强拆违建,通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行政机关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建,依法定程序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实施强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赔偿一般不会被法院支持


  • 可获赔偿的情形

    • 建筑材料及室内物品损失

  • :组成违建的可回收、可利用建筑材料以及室内的装饰物品属于当事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若行政机关未合理选择拆除方案,未对室内物品登记造册并转移到安全地点,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行政机关在强拆时,未将屋内的家具、家电等物品妥善搬离,导致这些物品受损,就需对该损失进行赔偿。

  • 程序违法导致的赔偿:即便建筑是违建,若行政机关强拆时存在程序违法,如未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强制执行决定等,且该程序违法侵害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也应赔偿

  • 。例如,在某案例中,村民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被认定违建,但镇政府仅发限期拆除通知就强拆,未走法定程序,法院最终认定镇政府需承担赔偿责任

  • 特殊情形下的赔偿


      • :对于农村居民在原宅基地基础上翻建的房屋,若是当事人唯一住房,未超原有面积且用于自住,行政机关应考虑是否有限期改正机会,若超越职权、执法目的不当、违反比例原则,导致当事人丧失改正机会的,应认定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行政机关需赔偿。


    如果认为强拆行为违法并造成了损失,可先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原状照片、强拆过程视频、财产损失清单等,然后依据《国家赔偿法》向作出强拆行为的行政机关提出赔偿申请

  • 。若行政机关拒绝赔偿或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更多
我要评论共有0人参与 ,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华律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最新评论
李新萍南方征收拆迁律师团
李新萍南方征收拆迁律师团律师 入驻8 近期帮助过:742 积分:1683 好评率:100%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李新萍南方征收拆迁律师团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李新萍南方征收拆迁律师团律师电话(13926470918)寻求帮助。

法律咨询热线: 1392647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