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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署《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征收方是否有权利直接强行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呢?

2024-07-29
2024年07月29日 | 发布者:李新萍南方征收拆迁律师团 | 点击:256 | 0人评论举报
摘要: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了“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了“实

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

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

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

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

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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