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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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作者:周俊浩律师时间:2020年06月2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7次举报

1、继续履行合同。

2、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4、履行定金罚则。

【定金罚则】《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除了上述前4种方式以外,当事人还可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采用其它的救济措施。

如:

(1)履行合同的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做、减价或退货的救济措施。

(2)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可以采用解除合同,中止履行的救济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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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浩律师(联系方式:15914379008),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备案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律师学院优秀学...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坤展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76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法律顾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