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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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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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黑恶势力犯罪

作者:张志松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0日分类:案例浏览:559次举报


本案简要案情:

 由XX县人民检察院公诉指控:由被告人吴XX,饶XX,张XX ,李XX,彭XX,方XX,叶XX等人组织参加的黑恶势力组织犯罪,其罪名涉及到寻衅滋事罪、非法拘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最后其组织或参与者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本辩护人的当事人因有犯罪前科且在执行期间发现的漏罪,最后XX人民法院判处其寻衅滋事罪七个月与其先前犯的故意伤害罪判处的三年一个月合并执行三年四个月有期徒刑。经过本辩护人的全力辩护达到当事人的预期,对本律师辩护结果也很满意。

张志松律师,合伙人律师,法学本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律师;张志松律师从业近十年擅长合同、刑事辩护、民商、经济案件的仲裁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福州
  • 执业单位:北京市长济(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8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